防曬觀念總整理:從 SPF、PA 到 UVA 測試、正確使用與法規
一次讀懂 SPF、PPD/UVA-PF、PA、CW 與 Boots 星等,掌握足量塗抹、補擦及抗水觀念,深入了解 ISO 測試方法、台灣產品登錄、PIF 與宣稱證據。
防曬不只是選一個大數字。看懂防護指標、擦足用量、適時補擦,再搭配遮蔽與避開強烈日照,才能把實驗室的防護能力轉化為日常保護。
本文從一般使用者的日常問題,延伸到品牌、研發與法規人員需要理解的測試和文件重點,聚焦知識與法規,不做品牌或產品評比。法規與標準資訊核對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;台灣、歐盟、美國及日本的標示制度須分別判讀。
一、先認識 UVA 與 UVB:沒有曬紅,不代表沒有傷害
UVB 約為 280–320 nm,是日曬引起皮膚紅斑、曬傷的重要來源;UVA 約為 320–400 nm,與色素變化及光老化有關,兩者都可能造成皮膚損傷。UVA 又可分為 UVA2(320–340 nm)及 UVA1(340–400 nm)。波段邊界依標準定義可能略有差異。
陰天仍可能有紫外線;一般窗玻璃能阻擋不少 UVB,卻可能讓部分 UVA 通過,實際程度依玻璃種類而異。是否需要室內防曬,要看靠窗距離、直射情況與停留時間,無須把沒有日照的室內環境一律當成戶外曝曬。戶外活動可參考所在地紫外線指數,並把帽子、衣物、陽傘與陰影納入防護。
二、防曬標示總表:強度、廣度與平衡,是不同問題
| 指標 | 測量或表達什麼 | 不能直接推論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SPF | 標準條件下,有塗與未塗產品皮膚產生最小紅斑所需紫外線劑量的比值,主要反映 UVB 防護。 | 不能當成安全曝曬時數,也不能單獨代表 UVA 防護。 |
| PPD/UVA-PF | PPD 是持續性色素加深的測試終點;以此評估的 UVA-PF 是有塗與未塗皮膚產生該終點所需 UVA 劑量比。 | 不是所有寫有 UVA-PF 的報告都採人體 PPD 法,須看測試方法。 |
| PA | 依 UVA-PF 區間分級,以加號表示。 | 同為 PA++++,實際 UVA-PF 仍可能不同。 |
| CW(臨界波長) | 290–400 nm 吸收光譜累積面積達總面積 90% 時的波長,用來描述防護廣度。 | 不代表防護強度;CW 高不等於 UVA-PF 高。 |
| Boots Star Rating | 特定方法下 UVA 相對 UVB 的平均吸收比例,反映防護平衡。 | 不能直接換算 PA、UVA-PF 或 UVA 阻隔百分比。 |
| Broad Spectrum/UVA 圈標 | 特定市場制度下符合相應條件的標示。 | 不同市場條件不完全相同,不能只憑字樣認定全球合規。 |
PA 常見分級:PA+ 為 2 ≤ UVA-PF < 4;PA++ 為 4 ≤ UVA-PF < 8;PA+++ 為 8 ≤ UVA-PF < 16;PA++++ 為 UVA-PF ≥ 16。這是防護分級,不是「可以多曬幾倍時間」的保證。
Boots 制度最高為五星,但這不表示台灣所有星號標示都可直接照搬五星制度;台灣食藥署的消費者資訊以 PA+ 至 PA++++、★ 至 ★★★★說明。看到星號,應先確認是哪一種制度、哪一份報告,不能把日本「UV 耐水性★/★★」當成 UVA 星等。
三、SPF 30 與 SPF 50,該怎麼理解?
在標準測試條件下,1/SPF 可近似理解為到達皮膚的紅斑加權紫外線劑量比例:SPF 30 約為 1/30,SPF 50 約為 1/50。常見「約 96.7% 與 98%」是由此推算的簡化表達,不是所有波長皆阻隔同一比例,也不是實際使用的保證值。若比較殘餘劑量,1/50 比 1/30 少約 40%,所以不能只看阻隔百分比差距就說高 SPF 沒意義。
同樣地,不能用「原本 10 分鐘曬紅 × SPF 50 = 可曬 500 分鐘」安排戶外活動。日照強度、擦量、漏擦、流汗與摩擦都會改變實際暴露。日常可選擇 SPF 30 以上且有 UVA 防護的產品;長時間戶外更要重視足量、抗水證據與補擦。台灣防曬係數最高標示為 SPF50+ 或 SPF50Plus,測得更高數字不代表可以任意印在包裝上。
四、使用重點:足量、均勻、補擦,比數字加法重要
- 先擦再出門:依產品標示使用,通常於日曬前約 15 分鐘塗抹,讓覆蓋均勻。不要把這個等待時間當成區分「物理/化學」防曬的規則。
- 足量且不漏擦:常用人體 SPF 測試施用量為 2 mg/cm²。日常要完整覆蓋裸露皮膚,耳朵、後頸、手背與腳背也別遺漏。「兩指用量」僅是粗略提醒,瓶口、質地與面積都會影響實際用量;可分兩次均勻塗抹,避免薄薄點擦。
- 戶外約每 2 小時補擦:游泳、大量流汗或毛巾擦拭後應依標示及情況更早補擦。長時間待在無日照室內,無須機械式按鐘補擦;再次外出前要重新評估。
- 係數不能相加:SPF 30 防曬加 SPF 20 粉底不等於 SPF 50。含防曬標示的底妝、蜜粉或噴霧,也不能只憑日常少量使用就假定達到標示防護。噴霧應避免吸入、直接朝臉噴灑及接近火源,遵循產品注意事項。
- 抗水不等於不必補擦:美國的 40/80 分鐘抗水標示指特定浸水測試條件,不是全天防水保證;不同市場的抗水判定方式須分開核對。
6 個月以下嬰兒優先以陰影、衣物等避免日曬,防曬品使用先詢問醫師。敏感或已有皮膚疾病者,應依整體配方與實際耐受選擇;出現刺激應停止使用並尋求醫療建議。
五、釐清成分觀念:「物理/化學」不是安全排名
氧化鋅、二氧化鈦常被稱為物理性或礦物防曬;但其紫外線防護並非僅靠反射,吸收也是重要、甚至主要機制。有機防曬劑則多以吸收為主,部分顆粒型防曬劑也可能有散射作用。用「無機/有機」描述成分,通常比把機制切成純反射與純吸收更準確。
產品是否合適,取決於完整配方、劑型、使用部位及個人耐受,不能只靠成分類別宣稱絕對安全、零刺激或適合所有兒童。SPF/PA 主要處理紫外線防護,不直接證明可見光、藍光或紅外線防護;相關宣稱需要另外的適當證據。光穩定性也要看照光後的整體配方表現,不能只看原料名稱。
六、專業深度:人體、體外與新方法,測的不是同一件事
| 方法 | 主要用途 | 判讀提醒 |
|---|---|---|
| ISO 24444:2019(含 2022 修訂) | 人體 SPF,以紅斑終點評估。 | 看受試者數、統計有效性、參考品、方法偏離及報告結論。 |
| ISO 24442:2022 | 人體 UVA-PF,採持續性色素加深終點。 | PA 分級應有對應方法與結果,不能由 SPF 猜算。 |
| ISO 24443:2021(含 2026 修訂) | 體外 UVA 防護,透過基板上的產品膜與光譜評估。 | 依方法使用 SPF 校正及照光程序,不能把體外結果無條件視為人體 PPD 結果。 |
| ISO 23675:2024 | 體外 SPF。 | 適用乳化及酒精單相劑型,不適用散粉、壓粉或棒狀;不涵蓋抗水測定。 |
| ISO 23698:2024 | 漫反射光譜方法,結合皮膚量測與體外光譜估算效能。 | 不是單純的基板體外法,須依完整方法與適用性判讀。 |
新 ISO 標準發布,不等於各市場立即接受替代既有法定測試。例如澳洲 TGA 的指引容許以新方法提供補充證據,但仍說明其上市前依 AS/NZS 2604 持有相應試驗的要求。出口規劃應先核對目標市場接受的方法及版本,再委託試驗。
七、CW、UVA-PF 與星等,要放在同一張證據地圖上
CW 的計算可表示為:從 290 nm 積分至 CW 的吸光度面積,等於從 290 nm 積分至 400 nm 面積的 90%。若把整條光譜的吸光度一起放大,CW 可能不變,但防護強度會變,因此廣度與強度應同時看。
美國 Broad Spectrum 測試以 CW ≥ 370 nm 為門檻;歐盟 2006/647/EC 建議同時有 UVA-PF 至少為 SPF 的 1/3及 CW ≥ 370 nm。後者是歐盟建議架構,不能把美國「Broad Spectrum」直接解讀為已符合歐盟的 1/3 條件。Boots 星等則是吸收比值制度,也不是上述比值或門檻的替代品。
八、台灣法規:從舊許可證觀念,轉向登錄、PIF 與宣稱證據
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,原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規定停止適用;防曬等相應品類改依產品登錄與 PIF 規定管理。不能把舊文章的「先取得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才能販售」當成現行上市流程,也不能把產品登錄當成主管機關核准功效。
品牌與製造/輸入業者應核對現行防曬劑使用限制、濃度、使用條件與警語,並讓 最終配方、量產版本、測試報告、包裝與網路宣稱彼此一致。SPF、PA、廣效及抗水等宣稱應有適當佐證;美國 OTC 防曬的皮膚癌風險用語不能直接搬成台灣化粧品的醫療效能廣告。
PIF 應整合成分與含量、製造方法、品質規格、安定性、微生物/防腐效能、功能宣稱證據及安全評估等適用資料。防曬效能報告不能取代安全評估,也不能取代其他應備文件。
九、品牌送測前與報告回來後,各問哪些問題?
- 樣品是否就是上市版本?記錄配方版次、批號、劑型、包材、送樣及保存條件;避免拿不同配方報告套用。
- 方法是否適合目的?確認測試名稱、標準版本、目標市場接受性,以及是否包含 UVA、光穩定性或抗水。
- 實驗室能力是否對應測項?查核 ISO/IEC 17025 認證範圍是否包含實際方法,而非只看機構有某項認證。
- 結果是否完整有效?保留完整報告、個別/平均結果、信賴區間、有效性判定、參考品及偏離說明;結果差異應調查,不宜挑最高數字當宣稱。
- 變更是否影響證據?防曬劑、分散、乳化、成膜、製程或包材變更都可能影響效能及穩定性;依變更風險評估是否需重測與更新 PIF。
十、把知識落實為使用與開發決策
一般使用者可依「看 UVB+UVA、擦足、補擦、遮蔽」建立習慣;專業端則應依「目標市場、最終配方、適用方法、完整證據、版本管理」規劃產品。沒有單一數字能取代這兩組工作。
KOSTEC 聖兒莉可與品牌討論防曬產品開發需求、包裝標示、試驗規劃及 PIF 資料分工,讓配方與宣稱從同一個版本出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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